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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能否担任党组书记?

“两学一做”知识问答|《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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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如何理解呢?

  答疑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 王立峰 教授

 

  延伸学习: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解读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课件辅导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09:3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李宏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