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两部法规的主要考虑
第一,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的权威。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
第三,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
第四,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
修订两部法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体会,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二、准确把握《准则》的精神实质
第一,重申“四个必须”。
第二,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和抓住“关键少数”相结合。
第三,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让党员和干部能够自觉践行。
第四,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三、对《条例》一些违纪行为的把握
《条例》共3编,11章,133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规定了六类违纪行为,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
与2003年《条例》相比,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82条,增加了42条,修改了77条,保留14条,可以说是一次全面的修改。
(一)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关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三)关于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四)关于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
(五)关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六)关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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